这些年来,赵国国力萎缩,北部防线不断后撤。云中、九原等郡,几乎让给了匈奴,专心戍守代郡。饶是如此,代郡常年保有两万左右的骑兵,以备匈奴。
赵国的发家历史,洒满了和胡人战斗的热血。跟匈奴人征战了这么多年,赵人心里无比清楚,没有骑战之士,很难对付来去如风的匈奴人。
“将军找我何事?”扈辙见司马尚眉头紧锁,手指时而点在皋狼的位置,又时而点向晋阳,来来回回,一直没有停下。
“秦军手里没有骑兵,我军就享有机动性的优势,可如果让上郡的援军与杨端和汇合,就不好对付了。”
“将军说的哪里话,管他是上郡来的,还是陇西来的,我扈辙灭了他们!”
秦骑兵的历史悠久,可跟赵国代地的骑兵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筹。两国骑兵,大规模交手的机会不多,扈辙刚刚大胜一场,心里自然信心满满。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算我军能次次取胜,但赵国可耗不起啊!”
司马尚苦笑着摇了摇头,悄然叹息了一声。手下的将领,战心正隆,他该感到高兴才是,可邯郸传来的消息,却让人高兴不起来。
缺人,缺粮,缺器械······
司马尚向后方索要的补给物资,从来没有及时给全过。长平战后,战国一直没有恢复国力,仍然战争不断,国家就这样拖垮了。
“我得到消息,这支骑兵的领兵将领,为蒙家的第三代蒙恬。他以前在南方,跟楚人作战,后来戍卫上郡,守备匈奴,但却从未踏足过赵国的土地······”
“也就是说,蒙恬很可能并不熟悉太原的地形。”
扈辙很聪明,瞬间明白了司马尚的打算,“将军想要先对付蒙恬?”
“没错,趁他们还没有合兵,各个击破!”
从司马尚的营帐里出来后,扈辙的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微笑。秦王亲政后,喜欢任用年轻将领,可年轻总是需要交学费的。战场之上,学费就是败仗,甚至覆军杀将。
刚刚败在他手下的赵婴,杨端和手下的年轻将领,差一点就击杀他了。只是短兵们拼死护卫,扈辙才未能得手。现在有更好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扈辙全身的细胞,都兴奋起来了。
“蒙恬?不就是当年前来迎接赵姬的小孩吗?”
扈辙想起来了,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当年的童子,如今已成了秦军大将。
如果能杀了蒙恬,或者活捉蒙恬,我扈辙就能名扬天下了!
扈辙这样想着,倒不是他有多看重蒙恬,而是蒙氏一门的名声,早已传名天下。蒙家三代为将,尽忠职守,对秦国而言,蒙家可是秦国军队的一根支柱。
蒙家的子孙,战败被杀,被生擒活捉,拉到战场上,让秦人看看,想来会极大地打击秦军的士气。
“蒙氏一门又能怎么样?就让祁之地成为蒙恬的葬身之地吧!”
扈辙狠狠的一脚剁在地上,踩死了一只又黑又大的蚂蚁,狠狠的转了转脚掌,仿佛脚下的黑色蚂蚁,成了打着黑旗,穿着黑衣的秦军士卒。
赵军的的众多将领中,只有扈辙喜欢虐杀黑色的蚂蚁。每当蚂蚁在他脚下粉身碎骨的时候,他都能感受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赵军骑兵,悄悄向祁之地进发的时候,蒙恬的骑兵,刚刚过了兹氏,正向着祁之地进发。骑在乌黑的战马之上,蒙恬一边查看地图,一边观察地形,仔细打量着赵氏的龙兴之地。
“关中地形险要,汾河谷地的地势也不差。吕梁山、太行山左右屏蔽,北有代郡,南边守住汾河谷口,也能成就一番霸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