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书屋 > 都市总裁 > 特战兵王 > 第三章 倒霉的艳遇

第三章 倒霉的艳遇(2 / 2)

庞劲东顺着声音看去,发现持枪的是两个中年男人。

女侠走到庞劲东的面前,拿出证件得意洋洋的一晃,然后吩咐那两个男人:“把他押回局里!”

“原来是警察啊!”虽然女侠的动作很快,庞劲东还是看出那是一个警官证,上面写着“金玲玲三级警司”。

庞劲东的心里因此而升起一丝疑惑:按照资历,警衔是三级警司的人,进入公安系统至多不会超过四年。而那两个中年男人,看岁数至少也应该混到二级警督了,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黄毛丫头唯命是从呢?

如果庞劲东在公安系统有朋友的话,是不难打听到金玲玲这个名字的,因为她是市公安局局长的千金。三级警司有的是,而市公安局的局长即便算上副的也没几个,生了姑娘的更是只此一份。

金玲玲的父亲是实干起家,从派出所到区分局,再到市公安局,一路走下来,即便是在就任局长之前,全市公安系统也很少有不认识他的。换句话说,金玲玲是成长在警察堆里的,凡事上了点岁数的警察,基本上都可以说是看着她长大的。

今天和金玲玲在一起的这两位,论辈分就是她的叔叔。但是话说回来,就算年岁大点、辈分高点,金玲玲毕竟是局长的千金,谁敢不惟命是从?更怕这小魔女有半点闪失,到时候无法向局长交代。

那么金玲玲是怎么出现在庞劲东面前的呢?这并不完全是一个巧合!

一般来讲,警察的后代也当警察,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多数情况下,当警察只是因为这是一份好工作,这年头铁饭碗毕竟不好找。但是金玲玲则不然,她是完全基于对这个职业的热爱。

事实上,金玲玲的父亲当了一辈子警察,深谙其中甘苦,并不愿意让自己的宝贝姑娘遭这份罪。可以想见,以金父作为市公安局长的影响力,给自己女儿找一份好工作,简直易如反掌。但是金玲玲却偏要穿警服,父亲无奈之余,只能同意了。

这里面有件很有趣的事情:按理说,金玲玲应该对警察的工作非常了解,然而在她的记忆中关于警察的印象,除了父亲终日忙碌和疲惫的身影,竟然更多的是从国外的警匪片中得来的。

金玲玲自幼被周围的人视若掌上明珠,娇惯的很不像样子。她一直都渴望一种充满刺激的生活,这才是她当警察的真正的目的。进入公安系统之后,金父的一个错误安排,还真就创造了机会,差一点成全她的这个理想。

在很多人看来,金玲玲的父亲应该把她安排到市局机关工作,不仅工作相对轻松、待遇好,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方便照顾。但是,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里面有关于亲属回避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金玲玲不能在自己父亲的直接管理下工作。

金父作为全市公安系统的领导,绝不可能公然违反这一规定,因此就把金玲玲派到基层去了。这个时候,他动了一点私心,本来金玲玲可以去派出所当个户籍员,但是他却让金玲玲去了待遇比较好的刑警队,也就是金玲玲梦想中,可以与歹徒枪战的地方。

但是这个决定却给刑警队的大队长增添了许多麻烦,面对天天吵吵嚷嚷要破大案要案的局长千金,大队长颇感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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