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然学会谦虚了!值得表扬!”
“能不能把你的表扬付诸实际行动?”
“你要什么?”
“今天早点下班!”
“鉴于这两天你上班没有迟到,可以!”顿了顿,沈家瑶问:“方便说一下你有什么事情吗?”
“今天我们那里客人多,我可是王牌公关,会很忙的!”
“滚!”
沈家瑶话音刚落,庞劲东身形一晃就出了办公室,速度之快让沈家瑶都没有来得及看清动作。
庞劲东提前下班的真正原因是约了金玲玲。此前,庞劲东一直在忙陈璐的事情,事后才突然想起,这些天来金玲玲出奇的安静,竟然都没有给自己打电话。
“难道是我魅力不够?”庞劲东自问。
事实上,庞劲东并不是真的动摇了自信,但也不是相信金玲玲能够对自己暗生情愫。庞劲东认为,金玲玲在知道自己的事情之后,肯定会隔三差五的找自己,讲述过去的经历。
庞劲东对金玲玲的性格揣摩的很准确,金玲玲的确打算缠上庞劲东,但是却因为其他的事情而耽搁了,直到今天才有时间把庞劲东约出来。
世上的事总是出人意料,就像有的人兴冲冲的与自己年轻貌美的网友见面,结果却发现对方竟然是自己家的黄脸婆。
金玲玲这几天忙的事情属于工作上的应酬,本来与庞劲东毫无关系,也不应该有关系,但是很快就变得和庞劲东有关系了,这也是她今天把庞劲东约出来的原因。由于她在电话里的语气很奇怪,让庞劲东的感觉很奇怪,因此立即就答应了下来。
几天前,市公安局接待了几名来自M国的联邦调查局探员,这些探员在其本国负责侦缉刑事犯罪,此行的目的是与本地的公安系统交流经验和技术。
这些人毫无疑问的成为贵客,市政府和公安部专门派人迎接,而本市公安系统作为交流学习的对象,专门派出了几名业务骨干在这段时间予以陪同,其中就有金玲玲。
金玲玲能够成为业务骨干并参与这次活动,不仅是因为上次的劫狱事件,也是因为她的英语十分熟练。此外,这次交流学习还是一个镀金的机会,能为将来提职所需的资历增添一项重要内容,金局长为此当然要把自己的女儿派去。
一方面,这种陪同根本目的是从对方那里尽可能多的学到东西,故而并不是歌屋里的那种三陪;但另一方面,却又离不开漂亮的女孩子。因为在交流合作的双方当中,如果某一方有美女,那么这一方就占有不对称的优势。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很多在本国彬彬有礼的绅士,一到中国就变成发了情的公狗,因此对于金玲玲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来说,这项工作的难度系数颇高。
在外国人面前,有很多不自爱或是愚蠢的女孩子,但金玲玲绝对不是。无论金局长还是刑警队大队长,在这一点上都对金玲玲有很强的信心,因为金玲玲足够机灵,完全可以保护自己不吃亏。
幸运的是,或许是因为职业的关系,这些探员来到国内后都没有发情的征兆,对待女性十分尊重。金玲玲则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美貌,让对方对自己放松警惕,从而获取了许多情报。
在这些来访的探员当中,金玲玲和一位叫汤姆森的人走得很近。
无论何时何地,汤姆森探员都是一身十分职业的装束,黑西装、白衬衫和蓝领带。浑身上下整洁利落,锃亮的皮鞋一尘不染。
这个自称有英国血统的家伙,不仅处处表现得绅士味十足,而且注意利用一切机会恭维金玲玲,因此很是获得了金玲玲的好感。在交流工作之余,两人经常一起单独出去玩。
不过,金玲玲的戒心并没有放松,时刻注意与汤姆森保持半米的距离。
汤姆森总是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电脑,片刻不离手,这还不是那种超薄便于携带能让别人卖肾换来的苹果本子,而是防水防尘放爆炸的安全笔记本,各种防护措施叠加一起相当的沉。
金玲玲很想知道里面都有些什么东西。有一次,两个人一起在外面吃饭的时候,金玲玲终于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汤姆森:“能不能知道,你为什么总是把这个笔记本带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