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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明确规定“合格选举人”条件之后,各省便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调查摸底与选民登记。
以江苏为例,按宪政编修馆原先开出的资格条件,具有选举资格之人不过6万,一经放宽,该群体便突破了15,虽仍不到总人口0但毕竟已有大幅增加。参照同时代西方宪政国家,女子照例是没有选举权的,其余选民同样也有教育、财产、职业、出身等各方面的限制。即便在英国这样的成熟宪政国家里,在经历了工人阶级争夺普选权的斗争后,其选民人口仍不超过总人口的15,德国不到10,而这两国的国民识字率却是中国的20~36倍。日本在甲午后大力推行国民教育,维新日本识字率仅比中国略强,但维~年后,其识字率突飞猛国形成近10倍的优势,又于20年前公布选民比例只不过较中国
可见中国起点虽低,步子却是不慢的。
又以被选举人资格条件为例,按宪政编修馆原先规定,被选举人除符合“合格选举人”资格外,尚需满足其余五条。即:
1、年龄需满30;——年轻阅历不足。思想偏激。
2凡官吏、幕僚不得为被选举人;——议员本为监督官吏而存在,若官吏也可为议员,自己监督自己么?由此可知人大代表之虚
3常备军及征调期间的续备、后备军不得为选举人;——军人干政。为祸之道。
4僧、道及其他宗教士不得为被选举人;——若有邪教头目抰裹愚民,奈何?
5小学堂教员不享有被选举权。——如为议员,必不安心教学。
但林广宇经过斟酌后认为,小学教员“通晓世情,熟悉地方,服务教育。不宜阻挠其参政议政之热忱。”
经过为期数个月的张罗、折腾,全国总共选出议员共2643,另部分议局还选有候补议员58人。其中虽免不了舞弊、贿选事端,但就新生事物而言,能有模有样地组织起来已非易事,再者各国实行宪政之初均免不了舞弊、贿选等缺陷,亦是事物发展之常态。
自古改革皆非易事,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里尤难。由夏商以降。洋洋洒洒三千余年地历史记载早已得出结论:改朝换代易,革故鼎新难。改革成功地例子少之又少,而成功后其主持者得善终者三千年来几无一人。
战国商鞅变法,秦强而鞅受车裂;北宋王安石变法。宋未强而荆公半世清名付诸东流;大明张居正变法,明颓势稍挽。然张文忠身败名裂、人亡政息。
每每想到此节,林广宇便感到一种无言的压抑与恐惧。作为历史的熟知者,他不但深知这条规律地历史意义,更熟悉中国近代的百年走向。穿越者固然具有重重优势,但同时也丧失了“无知者无畏”的魄力,在“不改革等死,乱改革找死”的万丈悬崖边,每往前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否则便是万丈深渊、粉身碎骨。
时代的演进、社会的发展、革命风暴地酝酿,特别是西方列强的逼迫使得当下的中国非但没有“摸着石头过河”的从容与镇定,反而一点一滴消解着中国回旋的余地——没有时间可以浪费,没有充足的机会可以挥霍,没有大把的学费可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