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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座上拿着对讲机拼命指挥的大汉,没来得及有任何动作,上半身就被打爆成一片血花。
路克继续挪动下枪口,跳过看迪托这老家伙,继续横扫。
某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干掉了援兵中的灵魂人物,他已经完全沉浸在洒水车的快gan中。
炙烈的金属风暴毫不停留,嗵嗵嗵嗵声中,没用十秒钟时间,就在这群匪徒中来回犁了一遍。
除了眼尖动作快,提前一两秒钟趴下爬开的三五个人,其余的四十多名匪徒直接被这暴烈的攻击打得一片稀烂。
恐怖的嗵嗵声终于停止。
车队四周一片狼藉,五辆汽车的驾驶座都被打穿,机枪手只剩下半截,躲在汽车后的人也没能幸免。
那三五个没有被击中的匪徒,精神崩溃地在遍地血肉残肢中哭喊爬行。
哐啷!沉重的M2重机枪砸落在地面,发出一声闷响。
路克无声地一笑,扭动着双手手腕,心中大吼:真特niang!带劲!
装弹十分钟,快乐十秒钟!
洒水车的快乐,当真名不虚传。
活动完手腕,他随手抽出腿上枪套中刚抢来的M1911。
啪啪啪啪啪!
正在哭喊爬行的几个匪徒全部脑袋开花。
一边走,一边不紧不慢地掏出一个弹匣换上,路克身影隐没进了旁边房屋的阴影中。
对面,马丁和罗杰眼珠子都快瞪得爆出来了。
那可是勃朗宁M2重机枪!是空枪重量都接近八十斤的大家伙!普通人能拿稳它就不错了。
拿在手中开火?这种事只有某些无聊的枪械发烧友试验过。
即便加装上吊带,让身体来负担大部分枪的重量,三枪后子弹就只能犁地。
在这种重武器面前,想压枪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像他们刚才所见那样,拿在手中一口气打空了一条弹链,还保持弹道平稳的,绝对不是人。
马丁突然觉得,这个世界肯定出了点问题。
他对自己的枪法有自信,但在重机枪上,他输了……才怪!
这特么的是车载重机枪,设计时就不是给人拿在手里用的。
罗杰这时终于把快脱臼的下巴合上,喃喃道:“这家伙学我。”
马丁:“哈?”
“刚才他那句台词,明显是学我的嘛。”罗杰说到。
马丁:“……对,说不定他和你都是非裔。”
罗杰:“你在歧视我的肤色吗?”
马丁:“我特么是在表扬你们体力好,都能扛着重机枪扫射了。”
罗杰:“……别,我M249都端不起来,我是老年人。”
两人口中扯淡着,终于把震惊的情绪慢慢收敛了起来。
周围已经没人敢靠拢了。
刚才重机枪清场的画面,实在太恐怖。
事实上,那个被路克打死在SUV中的大汉就是迪托手下武装人员的教官,是一名美国人,退役海军陆战队。
为了钱,他来到了这里。
为了钱,他也永远地留在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