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收的流民要得到“红旗军”给予的五斗杂粮、六钱银子也得尽义务。
黄汉不会因为当下愿意追随“红旗军”出海去关外屯垦的流民占比不高就惯着他们,哪怕只有一家子也要依法办事。
况且在河南、山陕宣传一年半载,再有实打实的行为,跟着“红旗军”永远不会饿肚子的神话就会传遍三晋大地、传遍秦、豫、蜀,甚至会影响到湖广、中都凤阳。
建立了信任度就不愁成千上万被天灾人祸逼到频临饿死边缘的老百姓哭着喊着追随,在一开始就明确义务,告知所有人得到就必须付出,就是为了便于以后更好的管理。
管理汉人恩威并施很重要,不仅仅用施粥给饥民活下去的希望,还得展示军威使得老百姓敬畏,抓到抢劫、杀人的匪徒,甚至于混迹在流民队伍里的流氓、青皮都会召集流民观斩。
在已经秩序混乱的内地该杀之人真的不少,几乎每天中午都会有被判决斩立决者当众枭首。
流民在大庭广众之下看见一颗颗大好头颅滚落地上,被斩匪徒的躯干还在蹬腿之时,一个个呆若木鸡。
原本和颜悦色的宣传队员此时一脸严肃,他们警告流民不跟着“红旗军”去关外屯垦也万万不能从贼,否则身首异处就是宿命。
血淋淋的现场教育使得太多流民记忆深刻,“红旗军”血腥的一面让人不寒而栗,想必离开这里依旧在中原流浪的饥民会把“红旗军”不仅仅扶危济困还杀人不眨眼的形象广为传播。
“君子可欺以其方”太迂腐太消极,黄汉相信“不以霹雳手段,怎显菩萨心肠!”连在大忙时节屯户找不着帮工之时出动军人帮助屯户劳作都按劳取酬就可见一斑。
进入内地剿寇,遇见老实本分的良民“红旗军”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胆敢出现泼妇刁民,“红旗军”也不介意打打杀杀。
明末乱世“君子以厚德载物”很明显行不通,唯有富国强兵、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家思想才能够有作为。
黄汉不是君子,也不是善男信女,不会做烂好人,鼓励劳动所得,争取给更多汉人创造劳动机会,为此根本不介意大开杀戒。
少年兵给流民们建立档案登记了户口后,采取一户有二丁抽一、四丁抽二的条例留下随军,他们主要任务就是帮着推独轮车。
介于大明基层老百姓超过五十岁就衰老得不成样子,“红旗军”体系放宽了丁口年龄,不是按照大明律十六岁到六十岁的标准算丁口,而是按照十五岁到四十五岁进行抽丁。
如果有超过四十五岁,自认为身体健壮,又有一技之长且主动愿意代替家中少年服劳役的可以破格抽丁,由各地镇抚官灵活掌握。
比如赶马车技术好就算拥有一技之长,老车把势熟悉马性,挥鞭赶大车也不需要重体力,这样的人主动服役就大受欢迎。
第一个找上“红旗军”的罗名士也被抽丁了,因为他家有两个青壮年,只不过刘在旗考虑到这是个读书人,又是第一个接受“红旗军”施恩的人,留下他为宣传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