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乙嘿嘿一笑,端出一件食盒,道:“恩公,这是娘亲亲手做了几样小吃,要小人奉与恩公。”
“不过几枚大钱,你又何必客气?”杨志笑了笑。
“娘亲之命不可违,恩公若不收下,娘亲那边小人难以交代呀。”张小乙急了,他是个孝子。
杨志看着他的模样,伸手接过食盒,道:“那就放在这里。”顿了一顿,道:“小乙,你是开封人?”
“小人是朱仙镇人。”张小乙说道,朱仙镇离开封城不远,隶属于开封。
杨志点点头,道:“小乙,你可认识牙人?”
“认识,小人妻舅就是牙人!”张小乙说道。张小乙的妻舅叫做周业,本是一个读书人,写的一手好字,考上过乡举,但之后参加会试多次,始终落第,因家中有妻儿要养,不得不出来做了牙人,却是有些屈才了。
杨志仔细询问了一番,认为此人可靠,便要张小乙过两日把他妻舅带来。
“恩公可是要买房?”张小乙倒也机灵,问道。
杨志点点头,道:“小乙,洒家打算在开封定居,等洒家稳定下来,你可来帮洒家做事!”
张小乙一愣,他知道杨志十分有钱,杨志如此看重,令他十分感激,忙跪倒在地,道:“恩公提拔之恩,小人铭记!”
“不可如此!”杨志忙扶起他。张小乙做事认真,符合杨志要求,也就有了提携他的意思。
张小乙站起身来,十分感动。他在客栈跑堂,一个月没有多少钱,而且这店家十分吝啬,时常克扣月钱,偏偏他又没有读过书,除了跑堂,也不知道做什么好。
杨志与他说了一会话,张小乙匆匆离开,片刻之后,端了热水过来,道:“恩公,热水泡泡脚。”
杨志本想推辞,见张小乙一副认真模样,只得点点头,让小乙帮他洗了脚,又擦净了杨志的脚,套上一双布鞋。
“恩公劳累一日,早些休息。明日小人就去找妻舅!”张小乙说道。
杨志点头,这一日与众泼皮打斗,后来又与林冲搏杀,体力消耗甚大,躺在床上就要睡着。
张小乙忽然道:“恩公,小人突然想起一事,今日有人在不断打听恩公消息!”
“哦?”杨志闻言,睡意去了大半,坐起身来,道:“是何人?”
“小人也不知。这些人分为两批。第一批是申时末,来人是一个瘦瘦的男子,衣着倒也华丽,不过说话像个娘们似的,没有力气。另一波人在半个时辰前,为首一人似乎是个虞侯。这两批人都被小人糊弄过去了,不过想来还会再来。”张小乙说道。
杨志有些奇怪,他打了高衙内,高俅得到消息,肯定会派人来查,从时间上来说,应该是半个时辰前的那批人。那么申时的那批人是什么人?联想到张小乙的话,杨志觉得很有可能是杨戬派来的人。
杨志艺高胆大,当下也不惧,听张小乙说了,吩咐他小心一些,自己沉沉睡去。
次日一早,天刚亮,杨志就起身洗漱了,沿着街道慢慢跑着,身体需要锻炼,而且绝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以后他面临着更多的事情,有时候需要智慧,有时候需要拳头,更多的,是需要权利。
杨志一边跑一边想着,在他刚出客栈,便有人偷偷跟上了他,这人很是小心,与杨志始终保持着三十来步的距离。
杨志朝着城外跑去,跑了十来里路,额头上已经满是汗水,跑得差不多了,这才停下。这样的锻炼力度显然不够,杨志还需要更多更强的锻炼。休息了片刻,杨志又慢慢跑回城中,这时候太阳已经升起,街道上人来人往,摆满了各种小摊,香味四溢。
杨志先回了客栈,洗净了身上的汗水,这才慢慢踱步出来,在街上找着吃食。
又有一个青衣汉子跟在杨志身后,依旧不紧不慢地跟着。
杨志毫不在意,他知道从跑步开始,就有人跟着自己,一直到现在,这批人总共有五六人之多,都是跟了一段距离就换人,看得出来,这些人很是谨慎,生恐被杨志杨志发现。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终究还是被杨志发现。
杨志不露声色,目光观察着四周。青衣人也很警惕,或许是怕自己发现,远远地只是看着。杨志慢慢踱步在一个小摊前停下,这是一个做馄饨的小摊,用的是上好的白菘、蘑菇等蔬菜做的,闻起来很香。
杨志找了地方坐下,吩咐道:“店家,来两碗馄饨,多放辣椒。”
店家一愣,道:“客官,何谓辣椒?”
杨志一拍头,他忘了这是在大宋,还没有辣椒,不过大宋也不是没有辣味可吃,芥末、茱萸都可以,杨志呵呵一笑,摆手示意店家不必理他。店家忙碌片刻,端来了两碗馄饨,又抽了两双筷子,放在碗边。
杨志自顾着取了一碗,又从旁边取了芥末,加进馄饨里,搅拌了,慢慢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