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已经是成亲第三天。
照道理是普通嫁出去的女儿三朝回门的日子。
但是她们嫁的是皇家,一般没这规矩。不止没这规矩,估计因为太后生病,连皇宫面见太后谢恩这种事都不用去了,她当然喜闻乐见。
然而,刚吃完早饭,姽婳来报,“小姐,将军府的马车在府门口来接您回门。”
又补充一句,“是九公子亲自来接的。”
搁在普通百姓家里,就算不是普通百姓,如果她们不是嫁的皇家人,也是由家里的弟兄来接。
“他为什么不进来?”
“九公子气色好像有些不好……”
不早说!
百里绯月径直出府,府门口果然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旁边的……这是汗血宝马?
百里绯月视线落在马上,眼睛就移不开了。
在西域呆了这几年,她特别喜欢两样东西。一个是在沙漠中能负重前行多日不吃不喝的白骆驼,一个是关键时刻能日行数百里甚至上千里的救命良驹!
比西域的金银珠宝都喜欢!
因为西域那边大多数地方的气候和地理环境,光靠两条腿,有时候真的走得想死。
不,应该说死都走不出去。
到时候连抬脚丫子或者吞咽口水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提内力使轻功了!
所以,在西域很多地方,特别是无人烟的地方。
有这两样东西比有一堆金子都有用。
但是吧,这两样东西在西域也不是很常见,现在猝不及然在大景看到,她眼睛能迅速移开才怪。
马上的少年微微歪头,“在阿姐眼里,我果然还不如一匹马有吸引力么。”
“那不是废话吗!”
百里绯月头都没抬,伸手如痴如醉从马头摸到马屁股,她真没看错,确实是难得一见的上好汗血宝马!
当然,被她这一摸,眼神桀骜冷傲的宝马打了几个响鼻,似乎被人这样吃个遍的豆腐很不满意。
这也就是百里绯月对马算是比较有研究,换个人摸,现在估计都被几蹄子飞死了。
少年微微弯腰,像个顽皮的孩子倾身向百里绯月一些,“阿姐,你看清楚啊。”
百里绯月抬眸,视线落在他那张绝色清透的脸上,平素柔嫩得樱花一样的唇瓣此刻有些偏淡淡桃白。
比起之前,气色确实不算好。
但是她一眼,也完全看不出来什么毛病。
“还是马好。”
少年眼波一转,骄矜的猫儿一样,轻哼了一声。
“阿姐,上来吧,我已经让人把爹的书信送进王府给摄政王姐夫了。”
“什么书信?”
“接阿姐单独回门的书信啊,所有姐姐都是单独回门的,不带姐夫们。回府吃过午饭后,爹要带上我们全家人一起去五方寺祭拜祖父祖母。”
这突然的……
百里绯月正在想自家爹这是哪一出。
好像知道她心思似的,马上的绝色少年再度开口,“爹一个月后就要回边疆驻地了。”
百里绯月水眸微眯,她还真完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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