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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九十四章(正文完)(1 / 2)

两个帅哥手牵着手同时出现在车站, 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候车大厅,引得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射过来,有的羡慕有的惊奇。</p>

“你tm昨天还说永不分开呢!今儿就又要跑!”元宵在金敏胸口捶了一拳,撇着嘴笑着。</p>

“你不也要去学校呢吗?”金敏把背包丢在椅子上,双手捧着元宵的脸,“别急啊, 周末去b市演出, 咱们又能见面了!”</p>

“昨晚做过的地方还疼不疼?”元宵涨红脸坏笑着拿舌尖舔了舔唇角。</p>

“还行吧~想想以后日子还长,咱两得安排一个互攻时间表,”金敏也坏笑着,在元宵腰间掐了一下, “你还疼吗?”</p>

“呃~”元宵把金敏的手推开,目光移向空座位,“要不疼,我早坐着了, 站着多累啊!”</p>

“哈哈哈~”两帅哥嬉笑一阵,瞅着面前的空椅子, 再想想等下要各自坐几个小时的车去不同的地儿, 又同时把目光投向彼此又苦又傻又甜地乱笑一通。</p>

……</p>

周末, 金敏带着新乐队“烈焰”来到b市演出。元宵在b市上了快一个学年,周末总往老家跑, 对这个城市几乎是陌生的。和同学相约着去看演出还是第一次。</p>

在一个隐藏在城市中心,闹中取静的小巷道里,一个鲜红的招牌吸引着他们。元宵跟在姚斌身后, 窜进了人声鼎沸的演出现场。</p>

和Time Bar里看演出的人们不同,这里的乐迷们都是有备而来,准备了很多的海报捏在手里等着烈焰演出完签名。</p>

“切~”元宵撇撇嘴自言自语,“还挺拿自己当腕儿~”</p>

“啧~”姚斌也算是烈焰的歌迷,连忙把元宵止住,“他们现在火着呢!看到这些迷弟迷妹了吗?这么疯狂愣是没人把他们的照片po到网上,顺着乐手保持神秘,你想想那得有多爱啊!”</p>

“尽瞎搞这些神秘主义!”元宵笑着摇摇头,在一阵阵的欢闹声中,抱着胳膊等待演出开场。</p>

不一会儿,一声口哨,大家屏气凝神,在这个不足两百平的live house里,人挤人塞地水泄不通。灯光瞬间熄灭,只留了一道蓝色的射灯和人们狂躁的心跳声,顿了几秒,一切安静下来,一阵爆裂的鼓声苍劲有力地迸发而出,鼓点密集节奏震撼气势磅礴,那道蓝色的射灯瞬间变成了烈焰一般的红色,扭曲着照向人群,所到之处引得人们纷纷惊声尖叫……</p>

元宵有点不相信这鼓声是从金敏的手中迸出来的,他见过金敏用一只手玩吉他,也见过金敏吹口琴,虽然听过那张用记号笔写着《狱族demo》的cd,也听柴禾他们说过金敏玩音乐确实很牛,可还是吃了一大惊——md,我男朋友太tm帅了!</p>

简直是全世界第一帅!</p>

金敏的头发如之前那张乐队宣传照上,扎成一个松散的小揪。专注的神情带着他特有的自信和执着。眉眼间都凝聚着一团团的锐气和洒脱。白色的无袖体恤,套在身上,露出坚实有力的肩头和手臂。手臂抬起来去敲上方的吊镲的时候,元宵一眼就瞅到了顺着他肩膀爬出来的纹身——天使的翅膀!</p>

元宵只顾着看金敏专注打鼓的样子,对乐队其他几个人竟然毫无察觉。</p>

过了好久,音乐停了,人声渐渐消退,元宵才从震惊和欢喜中一点点地清醒过来。</p>

“怎么样?牛逼吧?”姚斌看着身前渐渐散去的人们,撞了撞元宵,“是不是看傻眼了?我说了吧那个鼓手很牛!”</p>

“你想见他吗?”元宵嬉笑着问姚斌。</p>

姚斌用力地点点头:“太想见了!不过,他们现在恐怕还被人群围着呢!”</p>

元宵顺着姚斌的手指看过去,金敏已经换了件黑色的T恤,披散着头发,矗立在一群小男孩小女孩中间,笑脸盈盈地给大家签名。</p>

“呵~”元宵推了推姚斌,“走,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p>

姚斌其实已经猜到元宵认识这乐队里的某位乐手,没想到元宵把自己推到了金敏这边,他一激动,脚底下打了个趔趄:“你们认识?”</p>

“岂止认识!”元宵拨开人群,走到金敏身边,“哟,金大神!”</p>

金敏把手里刚签好的东西还给一个小姑娘,顺手搂住元宵:“哟!男朋友!”</p>

“啊!!!”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尖叫,连一旁的姚斌也傻眼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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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强子和小雨的婚礼如期举行。毛纺厂这片儿的混小子们如今也长大了,各个打扮地人摸狗样。</p>

强子家两年前就搬走了,却还是把喜宴设在了毛纺厂这片儿,宾客都是看着强子和小雨长大的街里街坊,图个喜庆方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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