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或许早就明白了,在她人生终结的时候,或许只有那么一小段的时光可以回忆。
那就是和我整日里去田野里捕捉那些不知名的小虫的时光。
我母亲的病痛是很折磨人的,是那种会让人身上有奇痒的病,愈痒愈痛,发病的时候只能咬着牙忍着,难有什么方子医治,唯一的对症下药就是去比较凉爽的地方呆着,有或者不让心里的火气让那痒发作,越是心痒,就越是痛苦。
所以我才能够有那么一段比较舒坦的时光,是的,我比我的母亲更加享受她来到乡下治病的时光,因为我终于可以离开那个渺小的院子,那个院子里承载着我的噩梦,或许是无尽的噩梦,所以我才想要逃离。
当我真正逃离的时候,我才真的能够感受到一点点的微风,一点点的亲情,一点点的由着我心里散发出去的宁静。
田间的风吹起来我的头发,那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草抚摸着我的腰枝,还有那些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一一的从我的身边走过,带着浓重的乡土气息,让我感觉不到一点点的在那个院子里的空洞和聊胜于无的寂寞。
我可以每天都跟那些农夫打交道,他们大口喝酒的咕噜声还有打嗝声总是与我的父亲不一样,又或者说,我的父亲从来不会打酒嗝,也从来不会在喝完一杯热酒的时候爽朗的大笑,我总是看着那些农夫们农妇们发自内心的笑起来。
我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整天劳作还能笑的如此开心呢?你们难道不会累不会觉得厌烦吗?
他们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又或者是长久的无奈,又或者觉得我实在是一个小孩子,一个穿着华丽衣服的大家小姐,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农民的女儿,所以他们还是能够笑着对我说。
当然会累了,大小姐,但是这个世界哪里有比劳作后喝上一壶美酒更让人开心的事情呢?
我当时觉得很有道理,但是现在觉得没那么多道理,又或者在将来,也应该品不出那么多的道理来。
因为如果他们见过我家里收藏的美酒,又或者是连酒杯都抵过一杯珍藏了百年的美酒的时候,他们也许并不会再觉得他们用自家农田里种植的食物泡的酒又或者是小店里卖的几个金币的酒有滋味了。
但是他们终究没怎么见过,所以那些近在眼前的酒也就美味了,也就只能是那样的味道了,可是终究我不会品酒,喝不出什么酒的价值,但是我父亲珍藏的酒,大概,也许,或者真的比那些几金币的美酒来的好喝。
我父亲的酒哪怕是滴了一滴,也应该足够一个农夫一年的口粮了。
这也应该是那美酒有滋有味的原因。
但是我终究也很难能够在田野里看到农夫们能够尝上一口我父亲珍藏的美酒,也很难看到我父亲会对着农夫的酒说“看啊!人间的美酒!·”
我来到田野里的每一天好像都活的和美酒一样有滋有味。
我在田野里抓青蛙,抓蟋蟀,抓养在田间的大鱼,和养的狗儿们一起奔跑,和那些愿意,也敢,和我交朋友的人玩耍嬉戏,我做的事情,远比这要多的多。
又或者,我做的事情,远比这要疯狂的多我扎起我遮挡裙子的裤子,我挽起我裙子的边袖,我把我从小带大的簪子抓在手上,我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农夫的女儿在田野里奔跑,我疯狂的像是一个孩子,你绝对想不到,我曾经还可以被当成一个孩子来对待。
在田野里休息的老人们抬起头对我笑,笑的和蔼可亲,在田野里劳作的大人们对我笑,笑的宠溺的十分,在田间和我一样嬉戏的孩子对我笑,笑的和我一样呆傻。
我总是玩了一身的泥,我不知道自己在玩什么,或者是将鱼儿抓到了有放回去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跨过那些土坝再跨过来有什么含义,我不知道和那些狗儿比赛跑有什么奖励。
可我总是快乐的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快乐,可能是因为我确实是一个小孩子,所以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是笑的像是小孩子一样。
我拥有着别人可能没有的一切,但是我觉得他们也拥有着我没有的一切,可是我们没有办法比较,因为这只是我的一面之词,我知道,很多人想要取代我父亲的位置,很多人也想要取代我的位子。
是的,一个妾室的女儿,也会有人想着法来取而代之,因为作为我父亲的女儿好像就能够拥有一切。
我不知道能不能拥有,但是我从来没有拥有。
在那段时光里,我认识了大狗和二狗,大狗是一条狗,二狗是一个小男孩。
二狗需要跟着他农民的父亲去劳作的时候,便不能陪着我在田野间奔跑,大狗也就成为了我的玩伴,但是大狗并不是二狗的替代品,因为大狗明显要比二狗会亲近我。
它是一条黄色的花狗,一块黑色的斑在它的右眼上,还有他那条黄底白边的小尾巴。
大狗的体型并不是很大,小小的一只,总是围在我的身边打转,我会轻轻的抚摩它的小尾巴,还有它总是冲我笑的狗头,它太怪了,因为它那只右眼的花斑,我总是能够见到它的时候就笑起来,笑的开心,就好像是见到了什么太过滑稽的玩意儿。
它总是围着我打转,一转抬左腿,二转抬右腿,如果不是因为它太小了,我一定以为它是一只会跳舞的战马,这明显是马儿的姿势,我很惊讶为什么大狗会模仿马儿的姿势,二狗说,大狗是马的儿子。
因为大狗是在马槽里长大的,但是那匹存放在农村的马儿已经离开了,那本应该是一匹实实在在的战马,但是因为在战场上崴了脚,它的主人也才到乡下来疗养,大狗,也就是那只马的儿子,因为生大狗的狗狗难产死掉了,听说是被那只马踢死的,听说是被人给踢死的,还听说大狗的狗妈妈是被山里的狼叼走了。
反正,大狗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只狗,它是和一匹在战场的马儿一起生活的,也总是像那只马儿的,它前脚抬起来后脚跳起来的时候总是像马儿的嘶鸣,但是它只能汪汪两声惹人怜爱,那匹摔下主人的马儿应该是性情刚烈的,不然也不会长久的嘶鸣,马儿的嘶鸣传到大小的乡野里,或许真的是一件新鲜的事情,但是马儿应该去草原,去田野,而不是去马槽里,千里马再好,也不应该在马槽里,应该去让马儿奔跑,能够跑起来,能够跑上千里的才是千里马,而不是生下来便是被叫做千里马的马。
我曾经非常残忍的认为,大狗的狗妈妈是被那匹性情刚烈的马儿踢死的。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么恐怖的想法。
可能是因为我觉得大狗的身世太过于奇幻,又或者是太过于可怜,更甚者,我觉得大狗和马儿需要这样一个可怕的歪曲的纽带联系在一起,所以马儿照顾着大狗才自然而然。
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那匹战马,也没有见过大狗的狗妈妈,我只见过可可爱爱的大狗,所以我需要为大狗找一个可怜的身世,这样也就能够让我更加的怜爱它,又或者是,真正的把它当成是我的狗。
作为城主的女儿,是没有养狗的权利的。
我也被圈养在小院子里,随时成为他人的——我从未见过的男子或帅或丑,或年老或年幼,或者性情刚烈,或者性情温柔。
我确实不应该同情其他的动物,或许是因为我本身就是需要被同情的对象,所以在大狗真的能够陪伴我的那段时光里,我格外的珍惜那段时光。
大狗陪伴这我的日子,二狗陪伴着我的日子,我母亲的病也就好了很多,只是我母亲的病越好,他们需要离开我的日子也就来的越快。
快的我有点恍惚,以至于我还没有来得及哭泣,就在回到家的马车上呆呆的看着二狗抱着大狗。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华丽的车架,那些金的银的插在马车上,总是在太阳下金光闪闪,也能够让田野里劳作的人争相恐慌的来观看我的母亲,这位城主的妾室。
可是大狗和二狗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