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大乾朝的清流们之所以坚决反对外国公使觐见,是由于外国人不肯行叩头礼,而这是和他们心目中的天朝皇帝之为“天下共主”的神圣理论以及古已有之的“纳贡”体制格格不入的!
彤郅六年在讨论修约问题时,总理衙门就这个问题征求过几个主要封疆大吏的意见。绝大多数人主张在皇帝成年以前应回避这个问题。直隶总督李绍泉认为,与敬亲王接触就足以上达天听,直接觐见并不会使外国的外交使节们另有所获。至于皇帝成年后的觐见仪礼问题,他主张可以允许外国公使沿用晋见本国国主的礼节。他的老师曾伯函则认为,宁煦皇帝当年曾经把俄国看成是一个平等的国家,而不是一个下属附庸,所以朝廷也可以把外国公使看成是具有平等地位的国家的使臣,使之免予遵守中土的习俗。曾李师徒的建议无疑又遭到了保守派官员激烈反对,他们坚称“祖宗之法不可变”,“绝不可从外国之风俗,变中夏之礼制”。
而直到彤郅十二年,18岁的彤郅皇帝正式亲政,英、法、俄、美、德五国公使即联合向总理衙门递交照会,要求觐见彤郅皇帝,递交国书。
拖无可拖,拒绝的理由已不复存在。总理衙门只能与五国公使会谈。谈判中,围绕着亲递国书的觐礼问题,双方舌战不下,乾方坚称:“彼谓条约中有碍于国体之礼,为不可行;则告以碍于中土国体,亦不可行。彼谓条约允以优待;则告以中土相待,能优于礼之中,不能优于礼之外。彼谓唯跪拜之礼,有碍国体者不能行,此外均可商酌;则告以唯跪拜之礼,最关中土国体,首先议定,此外始可从容拟议。”各国公使坚持:觐见一事。《天津条约》早有约定,大乾朝廷也已允诺皇帝亲政后履行;公使觐见在西方各国已是惯例,汉译的《万国公法》里也有详细记载,不存在理解难度;觐见礼仪应按照各国通行的方式。各国平等,并非藩属,不能强求行跪拜之礼。
辩论往返长达三个月之后,争论终于告一段落,双方达成协议:
1、五国公使觐见时不行跪拜之礼。作为让步,公使们特将觐见本国君主的三鞠躬之礼改为五鞠躬。
2、不举行觐见大典,只允许带有本国国书,初次驻使乾国者参加觐见,呈递国书。以后也不能随时要求觐见。
彤郅十二年6月29日,英、法、俄、美、荷五国公使和日本大使,共六国使节在紫光阁以西礼觐见彤郅皇帝。西方各国使节终于如愿以偿首次以平等国家代表的身份站到了天朝皇帝的面前,此时,距离马戈尔尼出使时已过去了整整80年!
彤郅十二年六国使节以平等礼仪觐见大乾皇帝,在外国人看来。本是天朝融入国际社会的重要历史事件和节点,但当时乾国人的理解,却将此事与“礼崩乐坏”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对丧失“立国之道”的恐惧感与被迫做出改变的屈辱感交汇在一起,最终导致本该详细记载朝廷政务大事的《国朝实录》和详细记载皇帝每天重要活动的《起居注》,都不愿意详细记述此事。连爱记日记的朝廷大员们,对最为重要的觐见礼仪,都有意一笔带过。这种一笔带过的背后,可以说蕴含着某种难以启齿的羞辱之情。
仅仅一个是否下跪的礼仪问题,就搞得有如天塌下来一般。不但为此争执多年,而且因为这个问题和外国人交涉而失去了很多实在的利益,放在后世,也许很难想象。但在这个时代,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
作为大乾帝国的精英阶层,信奉儒家的道德理论的士大夫们认为,有了明君,才会有良民。君是盘,民是水;盘是圆的。水就是圆的,盘是方的,水也就是方的。由这个理论可以推断,明君统治时期,美德之花处处开放。有时,目不识丁的苦力都会告诉外国人“尧舜”时期夜不闭户,因为没有小偷;在路上丢失了什么东西,第一个发现这件东西的人就会守在那里,直到有第二个人来,他才走开,这样一个替一个一直等到失主到来,完壁归赵。有一个普遍的说法: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今不如昔。这种厚古薄今的倾向不限于帝国和帝国的臣民,全世界都是如此,只是天朝人对此深信不疑的程度,则是其他民族“无与伦比”的。古代文献记载了古代的所有美德,现今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沿用承袭。正统的天朝人看待“四书五经”,就好比虔诚的基督教徒看待希伯来语的《圣经》一样,儒学家学者们也不会相信“四书五经”还需要增补。古代的经典造就了这个伟大的民族,也造就了千年帝国的政治体制,不管这个体制具有什么别的性质,它的顽强执著却是不争的事实。自我保护是民族的首要原则,一种统治方式经历了如此漫长的年代还完好如初,虽然这并非独一无二,但人们对它的敬仰之情与他们对“四书五经”的敬仰之情是十分相似的。帝国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被吹倒,它是一个立方体,一旦翻倒,也只是换个面,其外表与内涵还都是一如既往。这一过程反复出现,教会天朝人,政府演变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任何改进建议无异于十足的左道邪说。因此,古人无可争议的优势是建立在后人显而易见的劣势的坚实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