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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群英荟萃(1 / 2)

高欢一边留心观察每一位听众脸上的表情,一边添油加醋的继续着他的关于高家祖宗十八代的历史。而在座诸位听他讲述,也是“说者有心,听者有意”,各有各的理解和解读。</p>

大脑缺氧的胡风一激动就结巴的毛病酒后更加严重,高欢说家史,他却像个说相声的捧哏,一句一句的接下话。</p>

呼延浪是个孤儿,至今不知自己的实际年龄到底是十七还是十八岁,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姓呼延。狼这个名还是自己给自己取的,原因听起来有点瘆人。不知几岁的时候,他跟着一个女人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没完没了的走啊走,走着走着那女人就睡在地上不走了,他也挨着那女人睡了。再度醒来的时候,他在一个山洞里和四只小狗抢食一块带毛的生肉,他哪里知道那是几只狼崽子。幸运的是,母狼居然没把他撕吧了,冷冰冰的看着他和小狼抢食。再后来,他被一个同样不知年龄、相貌类似骷髅的僧人带回怀朔镇,随随便便的养在孤独的寺院里,陪着一个孤独的老和尚,过着非僧非俗无我无他的虚无日子。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住在寺院里陪老和尚烧香礼佛却拒绝加入和尚行列,尽管老和尚没完没了的循循善诱。某种意义上说,高欢就是他的精神导师、娱乐大师。他的全部时间,除了义务帮助老和尚打扫寺院的环境卫生以换取信众供奉的食物充饥,再就是睡觉,或者找高欢听故事,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偶尔也把自己代入故事当中,幻想着各种跌宕起伏的故事结局。从他的生活环境就能理解他为什么“深入”大户人家女儿的闺房却不贪女色的原因了,大概也是听了老和尚关于“女人是老虎”的告诫,不敢以身饲虎。现在高欢所讲的一切,在他听来依然像在讲故事,和《尼姑思凡》没什么区别。</p>

孙浩是户曹史孙腾的堂弟,从情感上讲更像是亲弟弟,也是高欢在怀朔镇众多狐朋狗友里唯一的脑残粉,对高欢的景仰达到了没有是非观念的程度。高欢说啥他信啥,高欢让他干啥他就干啥,不问对错。如果高欢现在说自己是皇帝的私生子他也信以为真。按理说孙浩的脑子不笨,不该这样轻信于人,但事实就是这么吊轨,什么样的人间奇迹都可能发生。</p>

刘贵从见到高欢到现在,总感觉这小子哪里不对。两人的交情虽然很深,可毕竟不经常在一起。上次来怀朔镇已经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中间发生点什么变化在所难免,但绝不会像他说的那么简单,仅仅是“想通了”这个理由不足为凭。看他脸上笑容灿烂,可眼神冷峻且深不见底,毫无笑意。自己的直觉一向很准,总感觉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故事,说不清楚,怪怪的。算了,这次来怀朔打理家里的买卖,一时半会儿也回不了秀容,有的是时间,还怕搞不清这点猫腻?</p>

作为高欢的酒友,同时也是高欢多年蹭吃蹭喝的坚强后盾,除了对打仗颇有天赋之外,可朱浑元一般情况下懒得从一数到二,特别讨厌的就是琢磨人。待人诚恳,不疑他人是他最大的特点,认准了的好友那就是一世兄弟。可朱浑元眼里,高欢是个值得信赖和交往的真汉子,虽穷得叮当乱响却从来不占人便宜。想要吃你喝你,就明明白白吃饱喝足拍屁股走人,潇洒的不带走一条肉丝。过不了几天总要扛一只亲手狩猎的黄羊、狍子、麂子啥的往地上一扔,再喝一顿,然后说一声“走了”,就真的走了。作为怀朔镇的渠帅(酋长或部落首领),他的曾祖护野肱就曾是怀朔镇的镇将,并且终老于怀朔镇将任上。可朱浑元接过部落渠帅的大旗,麾下管着上千毡帐的属民,在怀朔镇方圆几百里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即便是现在的镇将段长也得给他三分薄面。但是,他对高欢的友情与这些场面上的东西没什么干系,纯属脾性相投。在他看来,今天阿欢之所以文绉绉的话那么多,就是高兴的。总算有了自己的窝,哪怕是一个铜板租来的它也是自己的窝,从此再不用寄居在姊夫家受世人白眼,难免心情激动,没什么的,他高兴就好。</p>

挨着他坐的厍狄盛悄悄地问可朱浑元:“道元,阿欢这是怎么了,不太对劲啊。”</p>

可朱浑元瓮声瓮气的说:“高兴的呗,还能怎么地。”</p>

厍狄盛说:“也是,这是憋久了,彻底放松了。”</p>

厍狄盛是个性情温和的人,别看他相貌和可朱浑元一样粗犷,心思却比可朱浑元细腻一些。曾经的历史当中,这二位都是追随高欢一生一世的猛将,为东魏和北齐的建立东拼西杀,立下过汗马功劳,直到死后都与高欢在一起。准确的叫法是:配享高祖庙庭。</p>

还有这位鲜于修礼,相貌类似于后世哈萨克人的面孔,那是因为他本是丁零族,敕勒鲜于氏子孙。此子明面上话特别少,一旦发言又颇具煽动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般不出手,出手不一般。历史上他曾被迫参加了反抗鲜卑人的“六镇起义”。起义失败后,二十万起义军被北魏朝廷分散安置在冀、定、瀛三州就食,史称降户。次年正月,不甘欺辱和饥饿的降户们再次聚众起义,领头的就是这位话虽不多,眼神却坚定的鲜于修礼。这小子振臂一呼,附者芸芸,数万流民在他的号令下于定州左城(今河北唐县西)二次起义,一路攻城拔寨,大败魏兵,风头大得天下皆知,并自立为王,建元鲁兴。后又与柔玄镇起义的另一股义军杜洛周会合后,部众扩至十余万,将北魏大都督长孙稚与河间王元琛于滹沱河旁的五鹿打得满地找牙。同年八月,声名正盛的鲜于修礼被混入义军的北魏宗室元洪业杀害,一代农民起义领袖“香消玉殒”。他的继承者、也是新的起义军头领葛荣亲手斩杀了洪业为他报仇,重举义旗。现在看他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悄悄的喝酒吃菜,轻易不插话,谁能想到三四年后却是一位搅动天下的“乱臣贼子”,而且是能力大得吓人的那种。高欢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玩伴,几年前他从五原来怀朔镇当兵,不知不觉就和高欢他们这些人混熟了,也愿意和他们在一起消磨时间。这帮人很抱团,也没什么恶行,就是瞎乐呵,穷快乐(后世形容他们为二逼青年欢乐多),已经习惯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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