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每日到这个时候她姐都要帮她娘洗菜烧饭。她呢?要么躺在床上,等着饭菜烹熟,她姐会来叫她,要么跑出去玩,算着时候差不多了,她再回来。
陈卿思见陈卿念目光灼灼,没半点困样,便顺着她说:“我向来拧不过你。”
三个人出门去,陈卿念躺在床上翻了个身。
她百无聊赖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见窗边日光自窗缝透进来,便从床上下来,穿好鞋走到门边,把门打开。
阳光虽好,可开春的风却不给她留面子,凉风顺着她的领子灌进去,害她打了个冷战。
记忆中十五岁的冬天格外漫长,也难怪从时日上算来春日已至,那河面的冰却还半化半冻。
合上门,她搓了搓胳膊。到底还是才从那冰窟窿里出来,身子还是虚了些。
她抓起床边一件薄衣披在身上,在自己的屋子里转了转,指尖拂过熟悉的床帐、妆奁、书柜。
她拿下一本书,捧着坐到椅子上。书里夹了片树叶。
她拿起树叶放到桌子上,这书上还有她少时边读边做的注,字体纤细秀气。她想起前世到了西北之后,她和姐姐通信,姐姐还在回信里笑她原本清秀的字,到了西北尽染了些豪放,和以前不同了。
她放下书,抬头看见她姐的披风还在面前的衣箱上放着,许是方才忘记拿走了。
陈卿念放下杯子走过去,轻轻抚摸,是记忆中的触感。
光滑,细腻,纹路清晰。
在她登上去西北的马车之前,她姐把这件披风披在了她身上,还告诉她,回来的时候别把披风忘在西北,若要忘了,要她做件一模一样的出来。
后来呢?一年前,温玺尘在西北拦下了她娘给她写的信,信上写了她姐南下之时,被外域的坏人掳走杀死了,温玺尘还瞒着她,她那时候才知道她的信温玺尘先读一遍才会给她。
若不是她偶然见温玺尘书房里的信封上写了“卿念亲启”,执意把信抢了回来,不然不知道温玺尘要瞒她到什么时候。
那时陈卿念恍然明白,原来立战功、封侯爵才是温玺尘最看重的。那时的她心想,之所以温玺尘不告诉她,是怕她闹起来坏了他的好事儿,她和温玺尘大吵了一架。
也不知在那之前温玺尘拦下她几封信了,难怪自己一再在信中嘱咐家人多多来信,却还是两月才一封。
陈卿念摇了摇头,不想了。她拿起披风,放到一旁的梨花木凳上,打开衣箱。
里面是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她拿了最上面一件,淡粉色和湖蓝色相间,裙摆褶大而疏,上还织有金色纹饰。
穿好衣服,她在铜镜前转了一圈,觉得还不错,按捺不住想出门转转的心情。
这城里最热闹的街,她已经六年没去过了。
西北处处是沙漠戈壁,找个人稍聚集一点的地方都是难得,也不知道她这么爱热闹的一个人,上一世在西北那几年是怎么过来的。
若是前世,她就只叹口气。
可现在不同了,她已然重生,偏不会再让自己受半点委屈。
想来她娘他们也不会放她出去,她干脆在屋里留了张字条儿,跑去后院找□□□□出去,这是十五岁的她常做的事儿。
陈卿念看着其实并没有多高的院墙拍了拍手,叹了口气。才从冰水里出来,身子还有点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翻过墙来。
那条街离陈家不远,走了一会儿便到了。
陈卿念在街上逛了逛,手里拿着最爱的高家铺子的桂花糕,铺子的店家她都认识,也都会和她打招呼。
不似前世的西北,满目荒凉。
陈卿念走着走着,走到家卖花鸟的店铺前。
店里鸟鸣不断,见她进来更像受了惊吓般,全都扑起翅膀,唯有门前那青灰色虎皮鹦鹉,宠辱不惊似的,啄啄翅膀,转转脑袋,有作为门面鸟的自我修养。
陈卿念拿着手里的点心说着话逗了逗它,这是只还没学舌的鹦鹉呢。
陈卿念绕着这鸟转了半圈,侧目看过去,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
她把这鹦鹉买下,拿着金丝笼提在手里,时不时看上一眼,这鹦鹉毛色极佳,羽毛上的斑点平铺着,倒真像是虎皮。鸟喙回勾,可爱得很。
不过比起她前世在西北的时候养的那只还差点。
那是只纯种的玄凤,一身羽毛黄白相间,头上有个大大的鸟冠,还有两个红扑扑的小脸蛋。
也不知道温玺尘是从哪里弄来的,后来他不怎么回家了,该是把那鹦鹉给忘了。全都是她在养,那鹦鹉还会和她讲“喜欢你”呢。
在温玺尘带她逃命出来之前,那鹦鹉还在西北那处院子里。不知若前世的一切还进行下去,那鹦鹉会怎么样了。
陈卿念又跑到街的另一边买了唇脂,买了盒胭脂。
走到街角,陈卿念加快脚步,拐了个弯躲在墙后。
其实一上街陈卿念就察觉到了,有人跟着她。只不过她不确定是不是偶然,但这一路下来,明显是有人一路尾随她。
方才陈卿念刻意路东路西来回走,发现身后那人竟和她路迹相同。
嘈杂的闹市之中唯有一个脚步沉稳从容,和刚才跟在她身后的人一样。虽然迈步稍缓,但步子很大。
一步,两步,三步......那人的脚步越发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