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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 美食(中)(1 / 2)

“李……李少,您这是?”陈重不解的问道。

“叫什么李少,整的像封建余孽一样,直接叫名字就行。”李恺冲他摆摆手。

人性,因为资源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对等,自然而然就对财富和权力的拥有者持有谦卑的心态。

虽然李恺对有这种心态的人很是同情,但对他们的这些行径却很反感。

毕竟,前世里,他也是其中的一员,虽然很愤青,但没有能力反抗,只能随波逐流。

“这个玩意儿……马上你就清楚了。愣子哥,你跟三哥一起把水箱抬进去,一会儿让你吃好东西。”李恺继续招呼王二楞。

这个时候是下午三点多,饭店里还没有客人。

“三哥,你找个刷子,刷鞋的那种就行,把这东西全身刷干净,尤其是背部和腹部的关节处;然后捏紧它所有的小脚往外拔,把腮去掉;再然后抓住尾巴中间这一片,用力往外拔,把虾线抽出来。”李恺一边说着,一边掐着一只小龙虾虚拟的做演示。

李恺是在那天晚上与安建军、李华他们吃烧烤时,品尝着鲜美的辣炒河蚌肉,突然联想到的小龙虾。

李恺前世经历过“麻小”“爆炸式”占领市场的过程。啤酒、烤串、麻辣小龙虾,花生、毛豆、火烧夹羊腰,几乎是夏季里街头巷尾老百姓夜生活的主旋律。尤其是小龙虾,麻辣、蒜蓉、咖喱三种口味,红烧、油焖、炭烤三种烹调手法,几乎征服了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幼,甚至外国友人,都成了这种小爬虫的“铁粉”。

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小龙虾就风靡大江南北,享誉长城内外。

据说,即使是两口子正在闹矛盾,甚至到了又掐又挠的那种程度,只要来上一顿“麻小”,就会握手言和,如果还不行,那就再来一顿,肯定能和好如初。

现在是一九九三年的八月,在南方的主产地,小龙虾还是作为家禽饲料来使用的,搬上老百姓餐桌的机会很少。因为只会用盐水煮,掩盖不住小龙虾的土腥味儿,所以并不被人们喜爱。

不被人们接受和喜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小龙虾全身都是壳,只有20%是肉,对于此时温饱都未能完全解决的华夏老百姓来说,这样古怪的东西实在是“鸡肋”。

这个时代,受他(她)们欢迎的,还是红烧肉、酱牛肉、卤鸡烤鸭涮羊肉。总之,全民“胃亏肉”,食材以实惠油水大为主,品味什么的只能作为辅助考虑。

但这个以填饱肚皮为目的,保证嘴上有油的时代终究会过去。

而且这个过程会很快,快到让人难以置信。

陈重认真的刷洗着小龙虾,他妹妹胖小妹也在旁边帮忙。胖小妹的名字就叫小妹,今年十九岁,快到嫁人年纪了,不过她并不着急。据说她“家”门槛都要被媒人磨平了,陈小妹的回复都是“我还小呢,三哥还没娶媳妇,我也再等等”。

陈小妹很有底气,她哥哥陈重在去年年终的时候,给了她一张一万元的活期存折,说是做她的嫁妆。

这个数字的陪嫁在九十年代很高,高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要知道此时安城的社平工资还不足四百元,一万元是一个正式工至少两年的收入。

所以尽管媒婆们趋之若鹜,陈小妹却稳坐钓鱼台。

当年陈重被师兄诬陷偷盗,怒而动手,打伤师兄后被判了六个月的监禁。出狱后他父亲和俩哥哥都与他断绝了关系,只有这个妹妹陪他离开了陈家自立门户,从此相依为命。

陈重母亲是几年前因病去世的,因为陈重父亲不仅重男轻女,而且偏心长子和嘴甜心奸的二小子,所以她放心不下小女儿,于是在弥留之际叮嘱陈重要照顾好妹妹,并把她当年陪嫁的金镯子悄悄留给了女儿陈小妹。

这个镯子是陈重姥爷当年在农村老家“打土豪分田地”时分到的,陈重的姥姥在女儿出嫁时塞给她傍身用的,除了她们娘儿俩谁都不知道。

陈重出狱后,机械厂已经开除他的厂籍,是陈小妹把金镯子送到银行里换了八百三十七块钱,帮她三哥租了间三十四平米的平房开了家小馆子。

既有母亲的嘱托,又有多年相濡以沫的兄妹情,陈重自然不会委屈了妹妹。

李恺在一旁准备作料。前世有网络的存在,为了保障自己和亲人们的饮食健康,他都是亲自动手,毕竟科技与狠活儿的肆无忌惮,听起来过于恐怖。

而且从投入产出比的成本学来讲,自己动手,不但丰衣足食,至少还可以节省一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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