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中堂大人,小的是镶黄旗汉军正丁阎,阎包衣”
被人抬到王辅臣跟前的不是旁人,正是那个屁股被手榴锤的弹片击中的阎包衣。
这家伙也是好奴才啊,为了给援兵报信,他愣是忍着屁股上的剧痛,从枪林弹雨的战场上爬了出了从凌晨一直爬到中午,才被王辅臣派出去的夜不收给收了。
他被“收”了的时候,都快不行了!屁股上血肉模糊不说,而且还肿了一片——这是发炎,是细菌感染!如果没法及时通过手术取出弹片,再用大蒜素消炎杀菌。那就要完了!哦,还可以截肢!在抗生素出现前,这是最有效的抢救被火枪打伤的伤员的办法。
可是阎包衣是屁股中弹截肢能截屁股吗?好像有点困难啊!
“你到底是旗丁还是包衣?”王辅臣听得有点迷糊,不过再看阎包衣的屁股,也就没再深究,这都快不行了,还不许人家做个抬旗的梦?
“你还说说那个什么白袍三太孙的事儿吧!”王辅臣说,“说清楚了本爵就让人把你送去建德县,让军中的医官给你看看屁股上肉多,砍掉一点也许就有救了!”
“谢大人!”
一听说有救,阎包衣心里就暖暖的,赶紧点点头道:“小的就说了朱三太孙这个逆贼的确到了香口镇!是领着几千骑兵来的,而且还身着白袍、骑一匹白马,身先士卒!”
王辅臣愣了愣,心说:“白马白袍还挺好认的!这就好办了,军中有神枪手,还带着打得特别准的上等鸟枪,把他们都找了来,回头把他们都找来,打那个白袍三太孙的黑枪!”
“他们有没有步兵一起跟着?”王辅臣又问。
“没有,”阎包衣道,“都是骑兵,没有步兵。”
“这就好”王辅臣心道:“伪明的马队肯定不会多,有个两三千就顶天了,看来真有机会弄死这个祸害了!”
他刚想到这里,王辅臣就让人送走了阎包衣。他自己在路边找了快石头落了座,还掏出个酒壶,咬开塞子,给自己猛灌了一口。
喝了几口酒后,王辅臣突然就听见了预警的号角声,还有一阵密集的枪声,然后就是他的几个戈什哈大喊了起来。
“敌袭骑兵,数量超过一千人,还带着自生火枪!”
“中堂,发现一个白袍敌将!”
“中堂,快上马逆贼的骑兵已经打退咱们的哨骑了!”
发现白袍敌将?王辅臣心想:“这个朱三太孙是属曹操的吗?怎么说来就来?”
想到这里,王辅臣赶紧让人牵来了自己的战马——他之前一直骑着走马赶路,就是为了给战马留着力气,以防敌人在自己休息蓄马力的时候忽然出击。
而他领着的骑兵都是一人双马,现在得到预警,纷纷翻身上了战马,然后开始以佐领为单位,展开队形,反应极快,一看就知道是训练有素的精锐。
不过王辅臣并没有因为白袍三太孙的出现就冒然领着自己这些疲惫不堪的手下去厮杀——虽然他们的战马一路过来没有驮人,但还是驮着口粮、马料和甲胄,而且也结结实实地跑了几十里路。
现在最好让它们休息上一两个时辰,再吃点喝点,才能有力气厮杀!
当然了,不必要的厮杀还是应该避免的。只要这个白袍三太孙不打算突围逃走,王辅臣就不打算和他厮杀。因为他知道明军有一种不需要点火就可以扔出去的手榴锤,骑兵也可以非常方便的使用——明军的骑兵人数虽然不多,但却是很难对付的装甲掷弹骑兵!
王辅臣可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万一把自己搭进去,被朱和墭来个反杀,那可就亏大了。
所以只要朱和墭不跑,王辅臣就情愿等待自己的步兵赶到再交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