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在一瞬间,便发现了那一座白石城的‘咽喉’所在。
没有丝毫犹豫地,他下令自己的军队转头向后,朝着那一支可笑的印第安人军队冲了过去。
……
他的部队有三百多人都是步兵,骑兵有一百多人。
在他的步兵部队还在混乱地转向的时候,骑兵队伍已经越过他们,远远地冲了出去。
在火枪作为主要战斗武器的19世纪,骑兵的作用更多的体现在出其不意的突袭,以打破敌人的阵型为主。
但是在比尔的手上,他将其用成了一只正面突击力量。
他自有他的道理。
他所招募的这些士兵,都是积年老牛仔,说是身经百战,也的确不为过。但是老牛仔能存活至今,靠的一半是实力,另一半是‘见机行事’。
要让他们排队枪毙绝对是想多了,远远不如就这样一冲而上更有效果。
当一百多骑冲锋起来的时候,连大地都在颤抖!
自从呆板的火枪阵列出现之后,战场上已经很难再看见骑兵集体冲锋的场面了。
没有谁能冲得过排好阵型的火枪阵,那最后的30米,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绞肉机器,无论填多少人马进去,都得死。
——但是,比尔知道,让骑兵正面突击,就是他此时最好的战斗方式!
十年之前,在尹利诺尹与爱荷华一带,一个名叫‘黑鹰’的印第安酋长,联合了索克族、美斯夸基族、奇克布族等等数十个部落,组织起了一只超过两万人的军队,向着白人军队发起了进攻。
当时的比尔还是联邦军队中一名普通的军士长。
他亲眼看见过,当‘黑鹰’的上千骑兵集体冲锋时的震撼场景。
虽然最后黑鹰失败了,但是那骑兵冲锋那惊天动地的威势,让比尔至今想起来依旧觉得胆寒。
那时候他的上司,是一个名叫杰佛逊戴维斯的中尉,曾对他说过:
“比尔,属于骑兵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但是,当将来有一天,如果你与敌人在仓促之间接战,而你的手中恰好又有一只骑兵队伍,那么,不要犹豫,立即将你的骑兵部队压上去!”
“这是你取得胜利的最简单直接的方式!”
……
比尔拥有着野兽一般的直觉。
他觉得像杰佛逊戴维斯那样的聪明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大人物。
他觉得自己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杀掉那个斑鸠,一刻都不要耽搁。
他躲在自己的队伍中间,目光死死地盯住前方地平线上,迎着他冲过来的那支队伍。
那支队伍的前方,恰如报纸上所写的那样:
——那一个奇怪的印第安人酋长,头顶戴满了五颜六色的羽毛,随着奔马疾驰,他的身后像是划出了一道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