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霸权,也爱和平
b-2隐形轰炸机“威尔逊主义”,对外关系的理想主义
美国不仅是外交关系上的霸权主义大国,也是理想主义大国。美国外交上的理想主义可以追溯到威尔逊总统提出的十四点计划,后被称为“威尔逊主义”。可以说,不懂威尔逊主义,则不懂美国外交。
理想主义/威尔逊主义的核心是:一个国家不能单靠自己来寻求安全,而应当通过多边组织或国际组织来寻求共同安全,这才是世界和平的保障,“要让世界为民主提供安全保障”。自由、民主和人权不是实现美国国家利益的手段,它们本身就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而且应当视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
威尔逊主义的“四项基本原则”
威尔逊主义的公式可以简化为:(1)道德律令――道德应当是一切外交政策的出发点;(2)多边律令――多边主义应当是实现外交政策目标的基本手段;(3)民主律令――在美国领导下实现世界的民主是实现永久和平的前提条件;(4)民族自决律令:任何民族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政府形式。不过最终令国际社会失望的是,国会拒绝美国加入威尔逊一手创办的国际联盟,没有美国的国际联盟在二战开战前威信丧尽,迅速解散,直到二战之后,各国改进国际联盟的理念,成立了联合国。
什么才是新时期的“和平”
洛克比空难现场最安全的国家:很难互相开战
如果问中国人世界各国可以分成哪两个部分,回答多半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而如果问美国人同样的问题,基本上会回答分为自由世界与专制统治,或者自然主义与宗教世界。
随着哲学家波普尔的名著《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名噪一时,西方人越来越倾向于将国家划分为(宪政民主的)开放社会,和(专制主义的)敌人。正是基于这种划分,1986年,美国学者迈克尔?多伊尔提出了“民主和平论”的主题,他认为民主国家之间很少或不轻易打仗,原因在于制度的约束和文化规范的自律。就理论而言,“民主和平论”承继了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并与威尔逊主义的“为民主创造一个安全的世界”相关联;就经验来说,二战以来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开战的事实似乎使“民主和平论”不证自明,成为国际政治中的“公理”。不过,其实“民主和平论”并不是一个绝对性结论,它只有在作为“两国民主化程度越高,则相互动武可能性越低”这样一个趋势性描述时是可靠的。
“扩大和平区”,冷战后的主要对外思维
民主和平论的主要信徒包括尼克松和克林顿,小布什也可以名列其中。尼克松对这一观点进行了热烈的回应,他认为独裁国家对和平的威胁远远大于民主国家,因为战争的主要受害者是普通国民,因此他们会反对发动战争,然而独裁者却不会在乎民意,而且他也往往不会像普通人民一样成为战争的受害者,有时仅仅是因为一时性情或者为了获取“历史功绩”,他就会将自己的人民陷入战争之中,因此美国真正的安全保障在于,给其他国家的人民用选票避免战争的权利。
以民主和平论为基础,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的总统,民主党的克林顿宣称要“扩大民主的和平区”,而小布什总统在伊拉克战争前曾说:我们把自由带给遥远的他们,这样我们在国内才有安全。“民主和平论”已成为后冷战时代美国进行海外军事干涉和在干涉之后进行“国家重建”的出发点。
“国际关系中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常常被人误用,因为人们将石油,矿石,天然气当成“利益”,却忘记安全才是一个国家最大的“利益”,如果把国际关系理解为“弱肉强食”或者“丛林社会”,那么就只能剩下无意义的歪曲和阴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