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时间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这双手无论何时,都能惊艳了目光。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线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时瑾进了电梯,站在姜九笙身侧,隔了两步距离:“我去超市。”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嗯。”
之后便没有再对话了。
在小区门口与新邻居道了再见,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车,低调的银色B—3,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莫冰抬头看她:“怎么也不化个妆?”
卫衣铅笔裤,白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光鲜亮丽。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么因为自信,就是懒。罢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这样,也比那些在时尚圈卯足了劲儿的艺人上镜。
庆功宴在秦氏旗下的高级会所里举办,主办团队人员都是熟人,了解姜九笙喜静的性子,便也不拉着她热闹,开了个小间,让乐团的成员单独聚聚。
莫冰带着姜九笙给导演和灯光摄影师们敬了一巡酒,便去了小间,另外四个成员已经到了三个,贝斯手靳方林、架子鼓厉冉冉,还有主音吉他张耐。
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并非乐团经纪人。
当年天宇传媒只签了姜九笙,公司本欲以独立歌手让其出道,是她执意以原创乐团的形式发了第一张专辑。在唱片市场如此低迷的娱乐圈,一辑大火,半年之内,TheNe名声大噪,主唱姜九笙以创作才能和独特声线一时间风靡乐坛。
莫冰是天宇的经纪人,而乐团其他成员,若非要定位,只能说是长期雇佣,并非属于天宇旗下,姜九笙在乐团步步登高,而乐团的另外四位成员倒显得平庸,莫冰不止一次以专业经纪人的角度同姜九笙说过,单飞于她百利无一害,甚至网上时常有人diss乐团成员——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莫冰觉得虽夸张,却不无道理,没有创作才能,单论弹奏实力,也算不上顶尖。
姜九笙只是笑笑,说了一句:我在一无所有时,他们不嫌弃我,那在我满身荣光后,也不能一人独醉。
那是莫冰第一次看清这个笑起来薄凉冷艳的潇洒女人,原来有这么赤诚柔软的地方,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姜九笙她独善其身,干干净净地闯,坦坦荡荡地执着着她的坚持。
“笙笙!”
厉冉冉性子急,一见姜九笙便跳起来招呼她,嚷嚷道:“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